医疗事故鉴定提供的材料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二、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倒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口才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拯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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