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的领导贯穿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必须以统一的思想为基础,以科学的制度为支持,以严明的纪律为保障,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要强化监督检查与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纪委监委认真高效履行监督责任。要坚持权力是公器、公权力姓公的定位,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集中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特别是贫困县摘帽情况的监督。要舍得下笨功夫,必须看实际察实情,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要把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绩效考核、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既要严厉查处腐败案件,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的坚定决心,又要完善监督体系,确立防微杜渐、标本兼治的鲜明导向。要关注重点领域,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既“医治”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进一步激活生产要素、释放生产活力,实现高水平高质量发展。要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群众享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带来的更多红利和获得感。要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牢,通过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筑牢制度防火墙。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新形势下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强化系统集成,注重协同高效,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规范正确行使。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理想信念宗旨、坚定“四个自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着力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完善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保障。要继续健全制度、完善体系,进一步推动监督体系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不同监督方式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要发挥纪委监委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一体推动、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各级纪委监委应在贯通各类监督上主动作为,完善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制度,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重视发挥制度刚性作用,靠制度管党治党。要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要形成科学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内容作为制度的具体要求确定下来;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对所有制度的执行情况都纳入督查和检查范围。要强化追责问责,倒逼制度贯彻落实。科学问责要紧紧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一根本职责,聚焦“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把握中心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刚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