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专科分会委员会组成 及委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新成立专科分会委员会组成
及委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根据昆明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规定)
1、本专科形成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与昆明医学会其他专科分会不存在交叉重复;
2、新建专科分会由1名正高学术带头人提议,至少4人复议向昆明医学会学术会务部提出书面申请,报会长办公会审议;
3、审核同意后专科分会筹备组根据全市该学科发展现状及学科带头人构成情况,书面提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方案。新建专科分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省、市级、县(市)区卫生单位及相关团体会员单位按名额分配通知要求推荐;
4、经学会秘书长办公会审议,同意通过分配方案及候选人建议名单后,向各委员单位发出推荐通知书及委员推荐表,委员推荐表由候选委员所在医疗机构盖章后交由专科分会筹备组并递交昆明医学会学术会务部;
5、医学会学术会务部对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上报学会秘书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报会长办公会审议确定;
6、医学会根据本专科分会的特点,按照民主、公开、公平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专委会委员会领导班子;
7、专委会筹备组两年内未完成专科分会组建工作,视为自动放弃专科分会成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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