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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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11-13 11:47:11
  •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口才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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